站内信息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政策解读
专家解读《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发布时间:2023-08-14 18:51 作者: 来源:广东应急管理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施行。

  本期《安全你我他》节目,邀请广东省法学会应急管理法治研究会会长——宋儒亮对条例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条例》健全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救援制度,明确生产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如何杜绝生产安全输给瞒报、谎报、迟报?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对促进安全生产有哪些积极意义?

  《条例》规定:化工园区实行封闭化管理,应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化工园区面临哪些安全问题?封闭化管理、建立专业应急队伍有助于解决哪些问题?

  《条例》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纳入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统一安全管理。如何将“外卖小哥”们纳入安全管理”?

  如何让《条例》更好执行?

微信识别图片二维码

收听本期节目回放

12.jpg

附件下载: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8号
监督投诉电话:12345,12350 监督投诉传真:83992737 网站标识码:4406000009
监督投诉电子邮箱: fsaj@foshan.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69号

粤ICP备060844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