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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后工矿商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0 14:52 作者: 来源: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各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春节假期已经结束,各行各业陆续复工复产,事故风险随之增高。山东省2月16日和17日连续发生蛋糕店火灾事故和非煤矿山(金矿)设备检修火灾事故,分别造成7人和6人死亡,教训惨痛。我市去年春节后复工复产期间也曾发生多起事故。2月17日,省应急管理厅王中丙厅长主持召开视频调度会议就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各区要贯彻省厅领导要求和市安委会部署、吸取往年事故教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要严格按照《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佛安〔2021〕2号)部署落实“六个一”措施(①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一次管理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②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③以适当形式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④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⑤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⑥开展一次全厂安全检查);要做到复工复产“八到位”(①管理人员及时到位、②企业复工风险分析研判到位、③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到位、④复工隐患排查整改到位、⑤复工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到位、⑥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到位、⑦应急救援保障到位、⑧疫情防控工作到位)

  (二)要把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作为复工复产培训的“第一课”。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线下事故警示教育。可充分利用食堂就餐、工间休息等时间循环播放警示片,达到随时随地受教育的目的。企业落实事故警示教育列入节后复工复产巡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必查环节(事故警示片可通过“佛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曝光台→事故教育”进行下载https://mp.weixin.qq.com/mp/homepage__biz=MzA4NDU4MzgyOQ==&hid=3&sn=f8f3e3a786bf1e75e477f0897ff02ca4&scene=18)

  (三)做实做细动火、高处及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和现场管理。要按照《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工程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应急〔2020〕119号)要求,加强对第三方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审批和现场监督,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措施到位、上岗前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到位、监护人员不脱岗等。要严格贯彻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动火作业“三个一律”等要求;确保作业审批票不超时(原则上提前一天审批或当天审批)。

  (四)积极利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事故预防服务。各企业可通过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派的第三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机构或人员开展复工复产培训或隐患排查,有效提高自身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监管、下沉一线

  市、区、镇(街)三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管,集中力量深入企业开展复工复产检查。

  (一)科学分析研判,主动作为,有效化解事故风险

  各区各镇(街)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指导、指引,对重点企业复工复产采取“一企一策”;要加强部门联动,必要时采取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正确指导企业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要采取适当措施暂停复工复产;各区各镇(街)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企业开展复工复产指导。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事故风险防范

  各区要按照《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持续做好2021年春节至全国两会期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应急〔2021〕6号)部署持续加强工业煤气、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使用(有机溶剂使用)、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液氨使用等企业和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事故风险防范。

  附件:省厅基础处2021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提醒.docx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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