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时间】
2018年7月23日-12月31日,为期6个月。
【治理重点、范围】
1.对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治理,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2.对假冒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治理,净化特种作业查询网络环境;
3.对用人单位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进行治理,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对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进行治理,依法打击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5.对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默许或协助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参加复审换证进行治理,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核发放环境。
【总体要求】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为主与部门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执法检查与打击犯罪相结合。
【步骤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7月23日-7月底)
各区、各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领域)的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发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自查自改,全面摸清已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自查自纠阶段(8月1-31日)
1.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含外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对持证情况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梳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2.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安全培训机构要对实际操作培训的场地、设施,教学师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等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签订承诺书,包括对外地持证人员在我市参加复审换证培训资料查验,从源头上堵塞持假证复审过关的漏洞。
3.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机关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善培训考核流程,加强对考务工作管理,强化特种作业证审核和复审的申请材料审核,优化考核发证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公共服务水平。
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月)
各区、各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处理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行为。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背后的利益线索,追本溯源,倒查并依法打击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倒查并封堵假冒网站,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总结巩固阶段(12月)
各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经验,对形成的好经验要注重推广应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建立良性联动工作机制,堵塞漏洞,有效遏制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关停一批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