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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8-14 15:12 作者: 来源:市安全监管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自《佛山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将“打非治违”、“平安创建”和“三打两建”有机结合,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类事故伤亡人数持续下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普遍改善,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充分肯定。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奋斗,在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显著变化和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挑战的情况下,确保了2010、2011、2012连续三年各类事故呈现大幅度下降的良好态势,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降低,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平安佛山”建设,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总体进展顺利

  (一)“五大跨越”总体目标初步实现

  截至2012年底,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稳定并趋于好转的良好态势,有效巩固了“十二五”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和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中小企业伤亡事故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初步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的“五大跨越”:实现从事故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的跨越、从传统监管向科技监管的跨越、从政府主导到社会中介参与管理的跨越、从重在治标到标本兼治的跨越、从偏重安全监管到依靠安全文化管理的跨越。

  (二)具体指标执行进展良好

  截至2012年底,

  1、2012全市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01,比2010年下降了22.3%,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的阶段进度目标;

  2、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56,比2010年下降了38%,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全市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0%”的预期目标;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3.04,比2010年下降了12%,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全市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20%”的阶段进度目标;

  4、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为676人,比2010年下降了6%,在省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

  5、全市工矿商贸死亡人数、火灾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均控制在省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之内。

  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评估

  (一)主要做法

  1.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安全发展,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市委、市政府出台5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重要文件,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及各镇(街)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有关落实“一岗双责”的文件,全市上下构建了全面覆盖的 “一岗双责”制度体系。

  全面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发〔2011〕10号)、《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佛委〔2012〕4号)等文件,全面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注重“奖惩结合”,全力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位。一方面,在全省率先开展考核,以市委“一号文件”的形式出台《考核办法》及其《实施方案》,对各区及17个市安委会签约成员单位进行了两次严格考核,对优秀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至80万元的奖励,有力推动了“一岗双责”的落实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2011年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已下发《关于对相关领导干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通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责任。出台《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佛委办〔2012〕21号),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重新明确了41个党政部门(新增7个)的安全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更加清晰、更加全面地履行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责任。

  全面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深入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促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扎实开展标准化创建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全面高配各级安委会规格。我市和各区、各镇(街)全部实现由政府一把手担任安委会主任,分管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的政府领导担任安委会副主任,全市各级安委会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2.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综合监管,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

  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安委办〔2011〕50号)文件精神,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强化道路“黑点”排查整治,全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2012年,全市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77.3万宗,其中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近10万宗、超速行驶12.6万宗、酒后驾驶574宗;排查隐患路段63处,已完成治理54处,正在治理9处;深入开展源头治超工作,累计检查货运车辆11705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976辆,对各类事故起到了有效预防作用。

  全面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市公安消防部门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去年共排查单位6.6万家,发现并整改隐患17.9万处,临时查封单位869家,责令“三停”329家,罚款1089万元。探索实施消防设施“身份证”管理,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市各镇街共建立了33个防火办,招聘了132名政府聘员,筑牢了网格化管理基础;所有行政村实现了“一站一室一车”,共组建了农村消防站472个,配置各类消防车461辆、消防水泵483台,显著提升了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积极贯彻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去年共检查石油库16家次,其他危化企业420多家次,排查隐患问题780多处,发出限期整改指令文书250多份,整改合格率98.5%。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联合出台《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工作指引》,开展为期2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没收并销毁烟花爆竹14000余箱,依法追究2人的刑事责任,确保了近年来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打非治违”,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强化执法检查,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区、各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要求,围绕“9个”重点行业和“13类”共性问题,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其中,市安全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去年共开展联合行动5次,16个负有执法职能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联合行动39次,形成了“打非治违”的强大合力。2012年,全市共检查企业44889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17906处,行政拘留268人,追究刑事责任52人,罚款1585.7万元,有效维护了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秩序。2013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362次,罚款398.24万元。市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共实施联合行动16次,其中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联合行动3次,配合开展2次。

  强化事故查处,用事故教训不断推动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做好近年来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方面,坚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事故调查工作证据充分、结论科学、问责得当、追究到位。另一方面,各级、各部门认真分析事故反映的共性问题,注重总结事故规律,抓好整改措施落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截至今年上半年底,“4·6”佛山一环较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已上报省安委办审核,“5·10”高明区较大交通事故和“5·24”南海区较大火灾事故已基本完成前期调查工作。

  4.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面向基层、贴近实际,力求题材多样、形式丰富,切实让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位,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继续坚持每年对全市基层安监人员进行全面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全市各镇(街)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安全管理培训;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012年,新培训安全主任同比增长一倍,安全主任再教育同比增长18%,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培训人数同比增长一倍,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人数同比增长9.3%。

  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善用新媒体,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官方微博开展“天天学安全”宣传抽奖活动,吸引广大网友围观、转发、评论,微博人气得到极大提升。创新竞赛模式,将安全知识竞赛由室内搬到室外,连续3次在市内人员最密集的地区之一-----东方广场举行安全知识竞赛和应急救援知识竞赛,同时举办了安全知识有奖游园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热情高涨,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努力在与媒体合作开展安全宣传方面取得突破,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目前,佛山电视台等市内主流媒体均在重要时段免费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片。

  推动全国和国际“安全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全市6个试点镇(街)开展了“安全社区”试点,成为全省第一个地域试点创建全覆盖的城市。各区都已建立起覆盖交通、消防、校园、工作场所、居家养老、社会治安等十多个领域的安全促进项目组,目前已基本完成第二批安全促进项目,并陆续准备第三批安全促进项目。

  5.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结合 “服务企业暖春活动”,坚持开拓创新、严格评审标准,扎实推进“标准化”创建,2012年底,我市危化企业在全省率先100%完成创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70%完成创建,进展程度排在全省前列。

  优先保障经费。各级政府切实做好对属地企业标准化评审费用的安排工作,使企业主动参与创建,实现了政府、中介、企业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被省安全监管局杨富局长高度评价为“全省第一个由政府为企业创建标准化专设专项资金扶持的市”。其中,南海区政府出资639万元用于评审;丹灶镇政府拨出经费10万元对创建企业进行奖励;桂城街道办拨出经费对创建培训实施50%的补贴;石湾镇街道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化创建,在全市率先创出经验,成为标准化创建的工作标兵。截至2013年上半年,全市6000余家创建企业的评审验收财政专项资金共900余万元已全部到位,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招投标工作也基本完成,共有20余家中介服务机中标。

  践行服务宗旨。各级安全监管人员深入企业服务、指导创建工作,一是开展告知承诺,在2011年2月底前完成了对全部工贸企业的告知承诺工作;二是探索创新小微型企业达标途径,针对小微型企业的特点,制订了《微型工贸企业标准化评分细则》,确保了我市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三是加强评审人员培训,举办了17期企业“自评员”培训班,培训评审人员近2600名;还举办了5期镇(街)监管人员评审培训班,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注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宣传发动,今年1-4月,我市23个镇(街)全部召开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我局专项拨付30万元专项资金继续免费开展标准化自评员培训,目前已举办了7期培训班,培训近1500余名企业标准化自评员。

  6.坚持防治结合,突出监管重点,切实加强职业危害控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新《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一是加强职业卫生信息化建设,把职业卫生纳入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升级管理系统,设立职业卫生子系统。抓企业“一企一档”的建立,“一企一档”的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已全面铺开,把建档与危害申报相结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全面摸清我市职业病危害底数。二是进一步规范“三同时”管理工作。今年以来,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审核、备案的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80余项,通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审工作,大量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立项阶段就得到严格把关,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是规范开展重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执法工作,市、区两级执法力量把陶瓷卫浴洁具专项整治对象、发生职业危害事件、未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120家企业列为2013年重点执法对象,严格检查,现已对存在违法企业发出整改指令书30余份,对造成多例尘肺病的某企业已完成立案取证工作。

  7.应用先进技术,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智能监管水平和应急救援效能

  目前,“智能安监”平台已构建起全市15余万家企业的“一企一档”数据;记录全市各级开展安全执法近13万次;已构建的应急物资仓储点1164处、应急避难场所264处、培训演练2100余次;构建起82处重大危险源数据,对150家企业380余个危险点实施远程视频监控;对全市8类重点车辆2万余台进行GPS卫星定位监控;建立起包括应急指挥车在内的100个应急视频会商系统,应急指挥车完成改装并通过多次测试,在“4.13保险粉泄漏事故”等几次应急救援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安全生产移动执法子系统已经在禅城南庄、南海大沥、高明荷城进行试用。201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一是进一步整合各类系统功能。应急指挥中心大厅、重大危险源协同一体化指挥平台和重大危险源三维立体图项目进一步融合完善,更好地发挥了应急指挥中心大厅的应急管理与救援指挥作用。二是加快推进“智能安监”管理平台项目建设。该项目是对安监业务信息化的一次全面规划设计,自今年1月份启动以来,目前业务逻辑基本清晰,系统框架已经成形。三是继续抓好各类隐患整改,截至上半年年底,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上报率达100%,日常安全检查覆盖率达61.37%。

  (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较大以上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一些地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相当严重,安全生产历史欠账清理和解决进展仍十分缓慢,各类事故隐患大量存在,镇(街)安全监管能力亟待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基层政府存在“安全生产靠运气”等错误倾向,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存在层级递减现象,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二是不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不到位。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在不少企业中仍在存在,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重视不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安全投入跟不上生产发展形势和需要,安全欠账比较严重。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仍需加大,对隐患整改的决心和能力仍需要提高,特别是重大隐患,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彻底进行整改,以消除事故发生的风险,建设安全型城市。

  三、确保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对策

  根据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前期实施情况,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应该切实加强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市较大以上事故防范工作取得新成效。突出重点,确保在消除隐患和防范事故上取得更大实效。大检查包括综合检查督查和专项检查督查,要针对较大事故出现反弹的形势,切实抓好各个专项检查督查项目的落实,主要包括 “三合一”场所、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抓好整治,防止再次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取得新成效。强调安全生产监管是党委和政府及各部门履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在以往工作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干部履职到位。要坚持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整体实施。各区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要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要求,做出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完善考核的目标体系、方式方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发挥责任制考核的导向作用。严格实行奖罚并举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奖励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加大《各区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备案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加大对各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落实的督促指导力度;坚决落实诫勉约谈,对符合约谈条件的,及时提请市政府进行约谈。在党政机关执行“一岗双责”较好的基础上,要强化各部门各行业也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行业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都要担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严厉打击可能导致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在建设安全生产法治环境上取得新成效。加强基层执法,依法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打击和处罚力度。针对大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严格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铁腕治理。进一步推行部门联合执法,增强执法监察合力。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各自依法严惩的“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能够有效破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交叉、合力不强的难题。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全面整治各类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长期抓,反复抓,依靠群众,全力推进“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四)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力度,确保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取得新成效。突出“三个强化”,持续推动全市标准化创建工作。一是强化政策激励措施落实。加强《佛山市安全监管局等九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的宣传和贯彻,将一系列政策激励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向企业进行宣传,鼓励企业实施达标。二是强化帮扶评审工作质量管理。把好创标的质量关,不能只图数量、赶进度,要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要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的作用。三是强化抽查检查机制的监督作用。市、区、镇(街)三级要按照每级不低于10%的数量对达标企业进行抽查检查,促进企业持续创标。

  (五)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确保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上取得新成效。一是要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二是继续加大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力度,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全面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三是大力开展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依法打击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四是加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利条件。

  (六)突出抓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确保在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效能上取得新成效。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着力提高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和演练水平,建立应急响应评价标准体系和实施办法;全面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和监控管理等工作;提高应急救援综合实力,规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机制和基本流程,打造素质过硬、装备精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救援队伍体系。

  (七)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确保在“智能安监”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统筹指导,加强信息技术标准规范建设,强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企业与各级安全监管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智能安监”提供技术支撑保障。继续抓紧推进“智能安监”项目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大厅系统、重大危险源视频协同一体化指挥平台、重大危险源三维立体图项目等重点项目要进一步融合完善,最大限度发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大厅的应急管理、救援指挥作用;“智能安监”管理平台项目作为下一步我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尽快进入实施阶段。稳步推进“智能安监”建成系统的应用工作。基层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上报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要督促基层按进度、按质按量开展;充分发挥安监系统软件视频会议系统的作用,会议尽量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提高工作效率。

  特此报告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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