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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9 09:27 作者: 来源: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于2020年7月3日和2021年1月3日前将2020年上半年和全年的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99 0896)。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12日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首要目标,以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工作主线,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法治、预防、科技、宣教“五大体系”为重要抓手,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

  (一)持续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1月23日就“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各区、各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市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推动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对照《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落实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专项督导,适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顶层设计。推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十四五”规划思路。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起草《佛山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推进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之战,确保实现规划目标。(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以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着力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四)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落实《佛山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方案(2018—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制定2020年专项整治方案。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等激励措施,推动形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生机制。加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推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市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综合治理提升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部署,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各环节安全风险,建立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一张图”。(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排查评估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三水大塘精细化工专区、高明小洞危化专区的安全基础。推进危险化学品分级分类远程动态精细化管理,集中开展小散乱差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落实企业风险与承诺公告制度。强化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两支队伍”能力建设。(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控平台建设,实现在全市范围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全链条安全监管。(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佛山海事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开展交通运输市场集中清理整顿,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深入推进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严厉打击船舶脱检脱管、非法挂靠经营、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运船舶违反禁限航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商渔船碰撞。(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佛山海事局分工负责)完善“公跨铁”立交桥上车辆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防范措施,健全完善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市政法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管执法局、轨道交通局分工负责)

  (七)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公路隧道、水利、电力等建设工程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强化执法检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环节危险源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突出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安全风险管控,污水管网地下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轨道交通局、佛山供电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以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管理职责,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推进电动自行车火灾、城中村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综合治理。(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九)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市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事故教训,突出加强对建设工程、环境治理、地下管网管廊、危险化学品以及冶金、有色、建材、轻工、食品等行业涉易燃易爆介质、有毒有害介质、生物发酵工艺、污水处理系统和有关管道清淤等有限空间进行查漏补缺,开展专项检查,完善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推动涉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作业审批管理和现场管理。

  (十)深入开展燃气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强化非煤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加大力度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城市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渔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旅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轨道交通局、佛山海事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做好源头防范。(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坚决打好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攻坚战。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推进对各类重大安全风险持续监测、科学评估、及时预警和综合管控,升级优化佛山市风险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监管,编制全市和各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管控报告。用好23个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等级评估标准,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自评,组织开展第三方风险再评估,全面推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实现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重点风险公告上墙,夯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实施重大风险挂牌警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半年一次向社会公布本行业重大风险及其管控情况。(市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以健全责任清单为载体,着力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十二)厘清监管责任。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省实施细则,压实属地政府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组织修订《佛山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禅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厘清新业态新领域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市安委会工作机制。(市委编办、市安委办、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考核巡查。优化完善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机制,加大企业现场抽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重大隐患整治的分值比重,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组织开展重要节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四)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启动全国全省全市“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预警预报,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等“组合拳”,落实属地、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事故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健全完善事故整改评估制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突出发现和解决本质问题,跟踪评估事故调查报告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市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以完善安全法治体系为保障,推动监管制度创新

  (十五)加快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修订工作。协调推进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等易造成群死群伤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筑牢安全底线。(市公安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轨道交通、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整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推动执法力量向各区倾斜,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合理划分市、区、镇(街道)执法管辖权限,构建市、区、镇(街道)一体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市委编办,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牵头负责)

  (十七)创新安全监管方式。落实行业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推行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制度,全面落实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完善“互联网+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制度,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八)推动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指导督促高危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对安责险保险机构的监督指导,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落实安责险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规范。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鼓励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等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推进落实举报奖励政策。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佛山银保监局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黑名单”联合惩戒。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制度,把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强化“黑名单”联合惩戒措施,发挥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和警示作用。(市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心,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二十)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规定以及《佛山市建设安全发展城市实施办法》的任务和责任分工,积极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市安委办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农机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佛山海事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一)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全面梳理排查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地下人防工程影响区域主要道路的塌陷隐患,加强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监测监控,有序推进存在渗漏隐患的老旧管网改造,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地铁、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市委军民融合办,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团雾多发路段治理、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鼓励普通国省道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加大城市重点铁路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的推进力度。(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进基层“四个一”应急能力建设。推进镇(街道)、各类功能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确保有一个健全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有一支应急救援队伍、有一个应急指挥平台、有一个应急救援物资仓库。(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二十三)加强安全监管专业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做好资金装备保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应急预案和指挥体系建设。组织修订《佛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佛山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预案、工商贸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各行业领域专项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数字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指挥体系,落实现场救援保障,提高各部门协同处置效率。(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五)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国家队作用,加强危险化学品、交通、建设工程、隧道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应急装备水平和救灾物资储备;推动各类园区、开发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社会应急力量能力分类分级测评工作,统筹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提升江河干线水上应急救援能力。组建市级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建设,增设完善生物防火林带、林火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专家库建设。结合新修订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并督促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100%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轨道交通局、佛山海事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六、以提升信息化为支撑,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

  (二十六)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整合市各部门现有应急管理信息数据,实现“平战结合”的城市安全运行综合管理与应急指挥调度。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专题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成具有佛山特色的应急管理“一张图”,实现城市安全运行综合管理与应急指挥调度的可视化服务支持。强化市、区、镇(街)三级应急现场通信建设,强化基层应急通信装备配置,构建广域覆盖、全面融合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分工责任) 

  (二十七)推进“智慧安全佛山”项目建设。完成“智慧安全”佛山一期项目城市安全运行监测中心及佛山市城市安全综合运行系统建设,建设智慧应急监测预警、监督管理、辅助决策、指挥救援四大应用系统,实现全要素精细化监测预警,提升我市生产安全、自然灾害、城市安全等领域的多灾种一体化的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分工责任)

  (二十八)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开展“智能制造、本质安全”创建,推动高危密集型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开展工艺改造。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升级防碰撞设备、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等。积极推进安装升级渔船防碰撞自动识别及定位系统。(市应急管理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七、以健全宣传教育体系为抓手,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二十九)打造安全宣传主阵地。合力推进应急广播、村村通大喇叭、“佛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及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促进市主流媒体、主要宣传平台与上述阵地有机对接、有效互联,不间断开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技能普及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建立各类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合作沟通机制,构建高效、顺畅的社会动员和信息发布矩阵。(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佛山传媒集团分工负责)

  (三十)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利用防灾减灾宣传周、森林防火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市民安全素养。持续打造安全生产万里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粤港澳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百万职工岗位零事故行动等安全文化品牌活动,推进安全宣教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佛山传媒集团分工负责)

  (三十一)健全全民安全教育体系。大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强化安全培训考试支撑能力建设,培育和引导职业院校和企业强化安全职业技能培训能力,提供安全培训考试支撑。(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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