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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柯达物流服务中心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8 16:10 作者: 来源: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奉新县柯达物流服务中心
 

913609213225307337

 张咏梅

( 佛 )应急罚〔2019〕3009号

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高明区“4·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60

2020-4-24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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