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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旺季,佛山没收非法烟花爆竹超30吨!
发布时间:2024-02-07 19:02 作者: 来源: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富有“年味”的烟花爆竹声也越来越“响”。

  今年佛山五区都设置了烟花爆竹的指定销售点、燃放区域和时间,期间怎么做好相关管理和最大限度保障安全呢?2月5日,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冼碧玲、安全生产基础科副科长蔡慧婷、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科副科长邵浩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梁锴作客《早晨 从946出发》节目,介绍相关情况,并给市民实用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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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节目现场。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查处超30吨!

  进入烟花爆竹旺季以来,佛山公安、市监和应急部门加强联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据统计,2024年进入烟花爆竹旺季以来,全市共打掉非法储存窝点58个、流动商贩37个,没收非法烟花爆竹31.709吨(共4575箱),立案16宗,拘留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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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24年1月19日,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南岸村某路口,发现一香烛摊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摆卖爆竹,执法人员对非法经营的爆竹依法予以扣押。

  据介绍,目前佛山共有82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获得销售许可,遍布佛山五区。其中在禅城、顺德、南海新设立的销售点都在燃放区或附近售卖,三水、高明基本维持原有的销售点。具体地点,市民可以留意各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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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24年1月23日,三水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在西南街道西布村李氏宗祠旁两处仓库内发现存放了大量烟花制品,现场共缴获烟花150箱,火药量超过78公斤。公安机关对嫌疑人李某行政拘留5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将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请市民这样选购烟花爆竹、安全燃放!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市民在选购烟花爆竹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

  0选择合法商户:消费者应到有【经营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户购买;

  0查看外观:应选择产品整洁、表面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产品外形完整、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的烟花爆竹产品;

  0查看标志: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警示语、燃放说明、注意事项等;

  04 查看引火线:选购的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除摩擦类和部分线香类外)应为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安全引火线,安全引火线是一种能控制燃烧速度(燃烧速度稍慢)的外部裹有一层防水清漆、颜色一般为绿色的引火线。

  燃放烟花爆竹期间也要留意以下几点:

  0禁止向他人、车辆、建筑物以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和区域投掷燃放烟花爆竹;

  0禁止在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燃放;

  0燃放烟花爆竹时,点燃引线后,人身迅速离开,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发生意外;

  04 儿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有成年人在场监督指导;

  05 除个别手持安全喷火烟花外,其它品种的烟花爆竹一律禁止手持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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