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信息搜索:
今天入汛!防汛备战冲锋号正式吹响
发布时间:2021-04-15 11:25 作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省防总决定全省于4月15日起进入2021年汛期。

  市三防指挥部要求全市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三防责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三防制度,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视水雨风情变化,及时处置突发情况,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三防指挥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旱防风工作责任制,汛期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所辖区域,坚持执行“三个联系”工作制度,切实压实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城乡易涝点等危险区域的防汛责任。

  市三防指挥部要求各级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监测雨情、水情、风情、工情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防御工作开展提供指引。各级三防、应急管理部门要适时组织综合会商,科学研判防御形势,提前部署防范措施。

  市三防指挥部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突的准备,强化应急抢险和救援演练。如遇灾害天气,要提前预置抢险物资和救援队伍;发生突发险情,要果断响应,迅速行动,有效处置。

  市三防指挥部要求各级三防指挥部要根据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值守,协同指挥调度并处置灾情险情。要严格按照强降雨和台风防御工作指引要求,落实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危险区域的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从4月15日起,各级三防部门要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机制,密切关注天气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准备。要进一步加强三防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如遇突发灾情险情,必须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送市三防办。

  提醒:

  全市万亩以上堤围、小(一)型以上水库2021年防汛行政责任人及技术责任人名单已在4月15日《佛山日报》A06版刊登,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关联稿件:
附件下载: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8号
监督投诉电话:12345,12350 监督投诉传真:83992737 网站标识码:4406000009
监督投诉电子邮箱: fsaj@foshan.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69号

粤ICP备060844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