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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举办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0-10-27 11:45 作者: 来源: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危化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今天上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举办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各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危化科(股)及各镇(街道)应急办分管领导、专职监管人员共13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林凯军参加开班仪式,作动员讲话。他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危化企业迅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工作;要从严执法,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清零”回头看,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从严从重处罚;要强化培训,立即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

  市应急管理局业务骨干和安全专家为学员授课,通过全面讲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和解读近期危化监管的相关政策,使学员充分了解最新执法规范,明确工作重点,积极贯彻落实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防范因静电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好企业防静电安全措施,全面加强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储存、分装、包装安全管理,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储存、分装、包装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请各区、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包装容器标准规范要求;

  二、严格落实易燃液体罐装作业安全措施;

  三、严格落实作业场所静电防护措施;

  四、严格落实企业危化品出入库登记制度;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储存危化品行为。

  ★各区、各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化工企业、医药制造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

  一、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塑料吨桶等不合规容器盛装易燃液体的行为;

  二、企业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违规从槽罐车直接分装、灌装,或在仓库或罐区进行分装、灌装等违规作业行为;

  三、企业是否存在利用周边不符合安全条件或不具备仓储经营资质的企业仓库违规储存危化品的行为;

  四、企业是否存在未采取有效防静电措施,厂区出入口未按照总平面设计图进行设置、未落实危化品仓库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等违规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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