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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应急〔2022〕1号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安全评价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04 15:41 作者: 来源: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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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全面净化安全评价市场,筑牢安全底线,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 印发〈广东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应急办〔2021〕32号)(以下简称“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市扎实有序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制定了细化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工作开展。

  (一)全面摸排梳理安全评价项目清单,情况清底数明。

  经排查,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安全评价机构共27家(其中在佛山注册的企业3家,外地机构24家);2019年5月1日至方案发布之日,我市共有法定安全评价报告共425份,其中危化类许可项目(包括生产、经营、易制毒、重大危险源备案等危化科业务)403个,金属冶炼“三同时”项目21个,非煤矿山1个。

  (二)安全评价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中,全市出动监管人员和专家598人次,检查评价机构数量159家次,检查法定评价项目数141个,检查发现 一般违法行为数量31家次,下达执法文书101份,立案行政处罚共9宗,金额合计5.1万元(见附件)。处罚原因主要为机构出具存在重大疏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报告,尚未发现符合《虚假安全评价报告认定情形》中的情况。

  应急管理部门对上述9家次机构进行警告并处以行政处罚,进行诫勉约谈。依据《佛山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对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次机构记不良信息一次;根据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将“三年内两次以上不良信息记录”的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隐患未在报告中指出”的广州元景安全评价检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管理,设置6个月整顿管理期,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存在的问题

  (一)评价报告质量不高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形式错误,格式套用不准确。封面、盖章、签字在各有关安全评价导则中都有很明确的规定,有的评价机构自己另创一套。有些机构的报告中不管是安全预评价,还是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还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其封面, 盖章、签字等都是一个格式不符合其他评价导则的规定; 二是内容错误,引用标准理解片面。有的不以被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基础,以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为依据。有的不理解引用标准有关条款的真正含义,导致评价结论错误。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不能结合实际情况,生搬硬套标准条文,甚至对安全法规、标准引用不足等;三是评价方法掌握不准,引发判断失误。如在某些评价报告中,应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时,常常出现取值错误,最终影响到评价结果。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提的安全对策措施过高,不具有经济合理性。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中,选用的评价方法不合适,安全检查表针对性不强;四是报告编制顺序不正确。有的报告不按导则规定的内容顺序编制,不便于编制与审核,有的易遗漏某些项目,有的顺序编排,前后顺序颠倒。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中,常有打印、 排版和装订错误等。

  (二)过程控制不严:其主要表现为:一是过程控制作业文件流于形式。较常见的有报告内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过程控制审核只署名,不出具实质性审核意见,或者以固化表格代替内部审核。二是过程控制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照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及时更新过程控制体系文件,公司审核人、批准人变动未及时修订更新过程控制体系文件,不按过程控制体系文件要求管理和推进评价工作。三是归档材料不齐全。抽查已归档的评价报告资料中,部分未见技术服务合同、未见现场勘查勘验图片影像资料,没有按过程控制体系要求一并归档。四是过程控制作业文件填写不认真。过程控制作业文件不按规范填写,存在不写时间、缺少签名、应填写处留空留白、评价项目类型填错等问题。

  (三)从业行为不够规范:一是部分机构在开展法定安全评价业务时,其项目组组成人员未能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1号令中对应业务范围的专业能力配备标准配齐人员,项目组安评师人数和专业能力配备不足的情况较为突出,反映出各机构对应急管理部1号令及相关从业规范的要求认识不足。二是部分机构对法定业务范围内的专业设备未能做到定期计量检定或计量检定记录不全,难以保障安全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三是抽查发现个别评价项目存在兼职安全评价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四是内部培训重视程度不足,部分机构内部培训记录不全或无培训记录,反映对安全评价专业能力提升和知识更新方面重视不够。

  三、原因分析

  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剖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评价机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安全评价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技术把关不严,责任心不强,评价报告存在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危险因素辩识与分析、定性评价、定量评价等方面不完全准确;现场勘查、记录文件不完善(包括纸质和影像文件);评价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引用不规范;未指导、监督企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此外,注册地在外地的机构(特别是外省机构)不规范开展安全评价的情况较为多见。

  (二)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重视程度不高。

  被评价企业对评价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预防措施、 隐患整改意见不重视甚至视而不见,整改不积极,满足于出了报告而不看报告结论,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高。

  (三)部分评价师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部分评价师现场工作经验不足,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 各类化工设备认识程度不高,不够熟练梳理关键节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安全评价依据相关要求掌握程度不高,导致不能提出针对性强的措施和建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强化属地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措施。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各类专项整治、企业日常执法检查和行政许可中,运用行政执法手段,以警示约谈、行政处罚、“黑名单” 制度等多种手段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有效、透明的监督管理,并且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对被处罚的9家次机构安全评价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安全评价机构及技术人员自觉遵守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我市安全评价活动依法、规范和有序开展。

  (二)持续落实整改,提升整治效果。

  各级应急管理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和机构逐家反馈,并督促机构修改报告、企业整改隐患,确保形成闭环管理。督促辖区内从业机构对照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主动查找问题,尤其是被处罚机构,要认真实施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三)持续加强队伍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安全评价是一项专业性和责任性很强的工作,评价师不能仅满足于取得了安全评价师证书,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各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管理,切实规范评价工作流程,提高安评报告质量。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学习,特别是要加强现场教学,提高评价师现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状态。

  (四)持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安全评价环境。

  部、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对安评机构管理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专项整治文件,我市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政策宣传引导,要求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学习和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严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及时通报,督促安全评价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评价项目人员配备、现场技术服务、过程控制、信息公开等有关规定,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提高职业素养, 规范服务行为。


  附件:佛山市2021年安全评价机构行政处罚名单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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