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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明前后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提醒
发布时间:2024-04-02 18:24 作者: 来源: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清明将至,我市已进入强对流天气多发期,近期国内也发生了因为强对流天气导致的人员伤亡。为持续做好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佛山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如下:

  01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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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企业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市工作方案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针对涉及第三方作业的电工、焊工、有限空间作业等,要强化现场管理。自查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并积极落实整改。

  02加强风险研判,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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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强对流天气多发,企业要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加固厂房,严防雷雨大风、雷暴、冰雹等极端天气导致事故发生。金属冶炼企业要特别注意熔铸车间防护,严防雨水进入铸造区域。

  03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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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设置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应当全程进行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联络,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者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

  04加强巡查检查,严防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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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要加强对车间单人作业岗位、夜班岗位的巡查检查,严防死角、盲区可能发生的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要加强对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检查,确保装置起到有效保护作用。

  05加强科技支撑,提高发现隐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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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要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求加强对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确保正常使用、运行。建议企业在通宵作业岗位、单人作业岗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有效处置。

  0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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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加强对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检查,确保合格有效;要加强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维保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规范作业,严防无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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