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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悲剧再重演!这些“液氨”安全知识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1-04-19 15:05 作者: 来源: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事故案例

  

  01

  2013年4月21日

  四川省仁寿县金凤食品厂的生猪屠宰场冷库发生液氨泄漏事故,造成4死22伤。

  

  02

  2013年6月3日

  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因电气线路短路发生火灾,导致液氨设备和管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21死76伤。

  

  03

  2013年8月31日

  上海市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因厂房内液氨管路系统管帽脱落,导致发生液氨泄漏事故,造成15死25伤。

  事故主要原因

  1、冷库设计不规范,违规设计违章建设;

  2、制冷系统工艺落后、设备设施残旧失修;

  3、电气配备、用电管理不规范,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措施等不落实;

  4、消防设施不完善,安全通道设置不规范;

  5、缺少必要的应急防护装备和应急逃生演练。

  安全对策措施

  01

  总平面布置

  液氨制冷机房、液氨储罐之间及其与周边建(构)筑物、场地、装置和设备设施的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

  氨制冷机房及其控制室与加工间、冷库或仓库库房贴邻建造时,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02

  工艺设备

  新建、改建、扩建氨制冷装置的热氨融霜应采用自动控制融霜;

  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禁止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

  03

  建构筑物

  氨制冷机房与其控制室贴邻建造时,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氨管道不得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居住的建筑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

  04

  安全设施

  氨制冷机房、安装有氨制冷快速冻结装置的作业间应设置防爆型事故排风机和氨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制冷系统应在制冷机房和安装有快速冻结装置的加工车间等场所设置视频监控报警系统;

  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置风向标。

  每一场事故的背后

  都承载着无数家庭的痛苦

  各液氨使用企业

  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

  及时排查整治隐患

  特别是在使用液氨制冷设备的过程中

  要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检修

  严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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