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我局起草了《佛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一)《佛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二)《佛山市应急管理行局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佛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二、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13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8号佛山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培训科(邮政编码:528000);
(二)发电子邮件至邮箱:fsyjjfgk@fszj.foshan.gov.cn;
(三)发传真至0757-83992737。
附件:1.佛山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2.佛山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3.佛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