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安全监管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安全生产协会、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培训教员爱岗敬业的从教意识,激励其充分发挥教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树立师资队伍标杆,带动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整体工作提升,更好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服务。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上半年举办一期安全生产优秀教员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方: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协办方:佛山市安全生产协会、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市安责险第三方顾问单位)
由主办方统筹指导,协办方具体组织企业代表、安全专家代表、高校教师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
二、参评对象
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政府有关部门从事安全生产方面的教学人才。
三、参评条件
1.热爱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教学经验;
3.熟练掌握安全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具备多年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评选流程
(一)报名(4月1日前)
1.参评人可以通过单位推荐或者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参加评选。由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参评人的同意;在佛山市内登记从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至少推荐2名以上老师参加评选(2018年已经提交过报名资料的不用重复提交)。
2.参评人登录佛山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佛山安监官方微信(手机微信公众号关注“佛山安监”点查找服务一栏)或者佛山市安全生产协会网站,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附件《佛山市安全培训优秀教员申请表》(下称《优秀教员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3.参评人须提供近一年本人制作使用的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相关的教学课件(与参评专业相符)1份、配套教学视频(时长40-60分钟)1份作为评选材料。部分培训机构讲师重点可结合2019年节后复产巡回授课机会录制视频参加评选。
4.身份证复印件、资格级别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1份。
(二)优秀教员评选(4月1日—5月30日)
1.初选:
评选委员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相关标准对参评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评选,结合参评人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初选结果。初选标准:
(1)课程内容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是否符合目前行业的实际情况,呈现方式能否做到多样化,知识架构是否合理;
(2)根据教学视频,判断参评人的表达能力、教学技巧和对知识的理解程度;
(3)教学意见调查表的内容将作为参考材料。
2.复选:
组织通过初选的教师进行再审核,从内容的实用性、课题推广价值、教员治学态度、教学情况等方面对单位推荐的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审、评分,确定优秀教员人选。
(三)公示
主办方通过佛山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局微信,将优秀教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向社会公布,并颁发《佛山市安全培训优秀教师证书》。
(四)评选活动时间表
时间段 | 活动内容 |
1-3月 | 参评人准备评选材料 |
4月1日前 | 参评人报送评选材料 |
5月30日前 | 主办方组织并公布优秀教员结果 |
6月 | 拟定于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中颁证表彰 |
五、管理机制
(一)教员获得优秀教员证书后由市应急管理局编入佛山市安全生产教员师资库(微信讲师群)和佛山市安责险专家服务库,并向社会和相关部门公告,优先推荐授课。
(二)优秀教员评选结果将作为培训机构年度考评的重要参考,按比例进行加分。
(三)参评优秀课件、教学视频纳入 市安全生产培训资料库,作为远程学习课程,为企业员工和市民开放。
(四)对优秀教员实行动态管理,优秀教员如有以下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1.参评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
2.发布、宣传违法违规信息;
3.一年内因授课内容、方式、态度等原因,受到学员投诉超过3次以上;
4.其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联系人:袁锦垣(市应急管理局),电话:82366973;资料提交:冯泰来(市安全生产协会),电话:82361817,邮寄地址:佛山市普澜二路8号6楼市安全生产协会,电子邮箱:183507633@qq.com。
附件:佛山市安全培训优秀教员申请表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