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安全生产资质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20〕14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文件要求,加强对目标人员的宣传通知,做好延期换证等相关工作,并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证件过期仍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
(联系人:杨雯,电话:82366978,邮箱:398177596@qq.com)
粤应急2020146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安全生产资质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