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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发布时间:2024-03-29 16:19 作者: 来源: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佛山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计划>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被列入2024年度佛山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计划。按照《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等要求,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配合开展评估工作。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抄送:市司法局



《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19年7月18日十五届佛山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9年10月1日施行,2021年1月15日修正,已修改满3年。《规定》施行以来,为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2024年需对《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通过本次评估,对《规定》实施效果、总体质量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为今后立法提供参考依据。本次评估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众参与的原则,并按照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进行。为做好《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评估小组,负责立法后评估工作的统筹组织、沟通协调和具体实施,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曾建新 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胡雅琳 政策法规和培训科科长 

                关志颖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成 员:上述科室工作人员、局法律顾问、行业专家 

  二、评估目的

  (一)全面了解《规定》相关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有效,是否适应当前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需求, 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存在矛盾冲突。

  (二)对《规定》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调研分析,听取相关市级部门、区和镇(街道)及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规定》的执行情况和意见建议,研究总结《规定》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评估《规定》的操作性、实施效果等。 

  (三)在评估过程中邀请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等参与评估工作,推进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通过评估《规定》实施效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规定》的建议;通过评估总结有益的、系统性的立法经验,为进一步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健全立法制度提供建议。 

  三、评估内容 

  评估工作主要以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执行性、实效性、规范性为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体质量。包括《规定》内容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其他规章相衔接,是否符合本市实际情况;各项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对《规定》 有关机构职责及行政行为等事项进行评估。

  (二)实施绩效。包括《规定》实施的基本情况、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如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实施过程遭遇的实际难点、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规定的执法体制机制是否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需求的情况。 

  (三)立法盲点。包括《规定》实施以来,是否存在制度设计方面的空白,是否需要做相应的补充规定。

  (四)立法建议。包括《规定》内容是否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或废止,同时总结规章制定和实施经验,提出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总结评估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建议和指引。

  四、评估标准

  (一)合法性标准:各项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相一致。 

  (二)合理性标准:各项制度、管理措施是否必要、适当; 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得到体现;罚款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协调性标准:规章与同位阶的规章、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新出台的政策是否协调。

  (四)执行标准:对概念界定是否明确,规定的制度及其程序设计是否切合实际、易于操作、便民高效。

  (五)实效性标准:是否实现预期的立法目的,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有效地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期效果和规章制定、执行的成本如何。 

  (六)规范性标准: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规范,逻辑结构是否严密,用语表述是否准确,是否影响到规章的正确、有效实施。 

  五、评估方法

  立法后评估工作主要通过实地考察、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或者专家咨询论证会、问卷调查、公众参与等方式,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基层政府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及社会各界等各方面的意见,对《规定》实施绩效作出客观、综合、全面的评估。 

  (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小程序等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

  (二)召集座谈会,并书面征求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监督机关、行政相对人或者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三)通过专题调研、实地考察等听取意见。 

  六、评估步骤和时间安排

  《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步骤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评估报告形成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4年3月) 

  1.成立评估小组。

  2.制定评估方案。主要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方法、评估步骤和时间安排和组织保障等。 

  (二)实施阶段(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中旬) 

  本阶段主要是通过多种途径搜集整理评估意见和建议。

  1.开展文献研究,收集最近出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从立法思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制度缺失等方面进行研究,并结合佛山实际展开分析对比,指出《规定》的不同和不足,提出完善《规定》的建议。

  2.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公布调查问卷和《规定》文本,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 

  3.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前往禅城、南海、顺德、高明和三水区实地调查,研究《规定》实施情况以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和建议。 

  4.开展座谈调研。邀请相关部门、相关领域法律专家召开评估座谈会,听取各方对《规定》实施的问题和建议。 

  5.汇总和分析评估意见和建议,并得出初步结论。 

  (三)报告阶段(2024年7月) 

  1.拟定报告初稿。由评估小组对初步结论进行研究论证,根据评估工作实际情况,对调查文件、座谈会、实地调研的情况进行再整理、再研究、再吸收,形成评估初步结论,拟定评估报告提纲,起草评估报告初稿。

  2.邀请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会议,对相关疑难问题和评估报告初稿进行咨询论证。 

  3.形成报告定稿。召开评估工作组会议,对评估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正式评估报告定稿后,报市司法局审查后统一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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