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工贸行业和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暨精准整治工贸行业
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佛山市2024年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暨精准整治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如有疑问,请迳与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联系,联系人:戎书平,电话:82135641。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佛山市2024年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治理暨精准整治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重大事故隐患方案
为持续做好我市工贸及非煤矿山等行业(以下简称“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化解事故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精准整治工贸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粤应急办〔2024〕10号),结合省、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发展要安全的科学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持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工作目标
以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运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稳定环境为目标,持续夯实我市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降低事故发生几率,降低事故危害后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重点工作
以强化工矿商贸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中心工作,推动金属冶炼(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液氨制冷等重点风险领域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效。(具体内容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专项治理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宣传发动、监督检查、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做到即查即改。市局将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10月份,省厅拟安排各地市对持续开展精准整治工贸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工作情况进行交叉检查。
11月份,省厅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重点时段、关键时期的监管和事故防范。
(二)强化信息报送。
1.3月31日前按《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精准整治工贸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粤应急办〔2024〕10号)完成相关企业摸排、建立相关企业名册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
2.6月26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书面报送重点风险领域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附件4)。
3.每月28日前报送《广东省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3)
4.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书面报送工作总结。
(三)鼓励、支持、发动企业主动申报重大事故隐患(附带整改方案)。
(四)要加强与发改、工信、生态环境、招商、高新区等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新政策、新业态、新项目的情况,提前介入、加强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防风险于未然。
(五)持续开展风险研判。要结合产业政策、经济动态、招商引资、技改升级等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事故风险。
(六)提升宣传效果。通过媒体、公众号、现场会、园区电子屏、村村通“大喇叭”等多渠道、立体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时将各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传达到企业、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
(七)强化数据统计。区、镇(街道)要按《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基础监管工作数据报送要求的通知》要求将数据录入“智能应急”平台。要督促、指导企业及时修改完善“智能应急”平台的数据,确保与企业实际相一致。
附件:1.2024年佛山市工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方案
2.2024年佛山市工矿商贸企业重点风险领域专项治理方案
3.广东省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
4.佛山市工贸行业重点风险领域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不打印)
5.(按风险类别)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进展清单(供参考不打印)
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作业人员试卷(供参考不打印)
佛应急〔2024〕26号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暨精准整治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