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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持续做好工贸行业秋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
发布时间:2021-09-09 10:50 作者: 来源: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持续做好工贸行业

秋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


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今年7月份以来,我市降水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偏多,短时强降雨、小范围内强对流天气也明显偏多。此外,秋季一般是企业的生产旺季,加班加点、夜间作业增多,机器设备检维修不及时的情况也较为突出,事故风险升高。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面临的形势也愈加复杂,安全生产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局面。为持续做好秋季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如下:

  一、持之以恒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7月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京胜利召开,9、10月份我们又迎来了中秋国庆双节。为确保节日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持之以恒加强监管指导,各企业要持之以恒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要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确保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持之以恒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化解事故风险

  (一)准确辨识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

  降雨增多虽然有利于降低静电聚积带来的事故风险,但短时强对流带来的强风、暴雨和雷电也可能造成电气电路的短路或者电力设施损毁;短时强对流天气造成的厂房破损及后续维修可能存在高处、动火作业,要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若出现持续暴雨及水浸,可能对地势低洼的企业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金属冶炼企业,要吸取河南登封某铝合金企业因洪灾导致的爆炸事故经验教训,及时研判强降雨带来的风险,及时停产停工、疏散人员,避免扩大灾害后果。

  (二)准确认识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仍未结束且不断有新情况出现,企业面临的风险也大有不同,有的订单少之又少,有的订单暴涨,面临的风险也千差万别。订单减少导致员工流动性增加、劳动者收入降低,进而导致机器设备缺少维护或员工工作心不在焉,事故风险不容忽视。订单暴涨的企业,员工劳动强度增大或工作时间延长,生产设备满负荷或者超负荷运转导致检修维护不及时、赶订单导致违规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情况放大了事故风险。此外,一旦企业内发生疫情,要同步做好停产停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对疫情导致的员工的心理状况变化要引起足够重视,加强心理疏导。

  (三)准确认识产业转型带来的风险

  受疫情、经济形势、碳达峰碳中和、清洁能源改造等政策变化多重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开始进入转型期,相关企业开始升级改造设备(煤改气、煤改电、气改电等)或逐步停用现有设备设施进行转产转型。一方面,改造过程中存在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存在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另一方面,企业改用电力供能后,若配套设施改造不及时,可能造成变压器、供电线路过载导致断电、短路等电气火灾事故。部分企业的突然断电、自备应急电源启动不及时可能导致设备报废进而引发事故。此外,为实现能耗控制目标,部分企业设备开开停停导致生产不正常,由此可能导致员工的不稳定、部分劳动者收入、降低放大事故风险。

  (四)准确认识企业自身存在的风险

  下半年是企业生产旺季,特别是部分企业出口订单暴涨,满负荷、超负荷运转,工人劳动强度变大的情况较为突出。为了提升生产效率,部分机械的主动安全装置(光栅、安全联锁、静电接地)被人为拆除(员工或管理人员),导致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风险升高,需引起重视。

  企业在用起重机械防脱钩装置失效情况仍较为常见,吊运物品过程中因未捆扎好物料或需多人协同作业时人员不足导致伤人亡人事故仍偶有发生,应引起足够警惕。

  部分企业车间采光不够,照明灯光不足、监控设备缺失,造成个别作业岗位发生事故事故后未及时发现受伤人员,放大了事故危害后果。

  部分企业电线电路老化未及时更换、检维修不到位进而导致电气火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企业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燃气专项应急处置方案(预案)缺失、燃气安全培训缺失,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不足,燃气管线末端安全附件缺失,燃气软管老化更换不及时等情况。部分企业受限于场地因素,燃气设施管道规划安装不合理。部分自建供气站点完全委托给第三方供气公司管理,而第三方供气公司建而不管或管而不实的情况较为普遍。

  三、持之以恒强化监管执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及时将有关规定传达到企业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是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未依法履职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立案处罚,做到“处罚一个、警示一批”。二是要加强对未依法购买安责险企业的处罚,警醒相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三是持续加强对未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四是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的管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启动行刑衔接,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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