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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15:08 作者: 来源: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各区应急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兴安战略实施,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政府《印发佛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7〕39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应急救援、监控防治、技术进步和宣传、培训等项目,申报范围主要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隐患整改项目; 

  (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支撑、救护建设项目;

  (三)安全事故调查、执法监察建设项目;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项目; 

  (五)安全生产技术及执法、监察装备和安全生产信息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六)安全生产科研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 

  (七)其他符合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必须是各级政府机构、在佛山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者是在佛山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

  三、申报材料

  申请市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年度佛山市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承诺函》(见附件1);

  (二)《年度佛山市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

  (三)其他相关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等证照复印件;

  2.申报单位为生产经营单位或服务机构的,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上年度会计报告和安全生产状况说明;

  3.申报单位上年度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若有);

  4.其他有关材料,如项目补充说明、立项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申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要提交当地政府配套资金承诺函。

  四、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注册,选择《2021年度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填报、上传资料,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五、申报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各程序进行申报;

  (二)行业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符合本通知的要求;

  (三)凡项目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超期申报的,一概不予安排。

  (四)若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并获得扶持,申报单位需按计划开展和完成项目,请申报单位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合理充分评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57-82366974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8号佛山市应急管理局三楼,邮编:528000 

  附件1 年度佛山市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承诺函.doc

  附件2 年度佛山市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doc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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