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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收好!工贸企业防静电危害安全提醒
发布时间:2023-11-01 17:55 作者: 来源: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和会商情况,省防总决定于10月31日结束2023年汛期。同时根据气象信息提示,我市未来一段时间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天气逐渐干燥。受天气变化影响,静电现象开始增多,工贸企业受静电影响导致的事故风险逐渐升高。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如下:

一、静电的危害

  静电放电既是印刷、纺织等领域的故障源,又是信息电子及相关装备的电磁干扰源,同时也是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点火源和引爆源。

  01 可能引起爆炸和火灾。静电放电出现火花,在易燃易爆物品、粉尘、油雾较多的生产场所,容易引起爆炸和火灾。例如珍珠棉的生产、装卸过程。

  02 可能产生电击进而导致其他事故。静电电击时电流可能导致人瞬间麻痹进而发生误操作、高空坠落、摔伤或触碰机械造成伤害等次生事故。

  03 静电对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设备以及生产环境等的危害。例如静电可以使生产中的粉体沉积,堵塞管道、筛孔等,若遇点火源可能导致粉尘起火爆炸。

  二、预防静电措施

  防止静电危害的原则是控制静电的产生和防止静电的积累。控制静电的产生主要是控制工艺过程和合理选择工艺过程所用的材料;防止静电的积累要求设法加速静电的泄漏和中和,使静电不超过安全限度。

  1、增强人体静电防护措施。在有静电危害的场所,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和手套,不得穿用化纤衣物,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帽。

  2、做好工艺控制和设备管理。控制生产工艺和设备的静电荷量、提高空气相对湿度、完善接地系统做好设备设施的静电接地,构建生产静电安全环境。

  3、确保安全操作。不准使用化纤材料制作的拖布或抹布擦洗物体或地面,工作中应尽量不进行促使人体带电的活动,在有静电危险的场所,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不破坏、摘除静电接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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