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以来,天气干燥,静电容易聚积进而导致火灾;近期天气变化频繁,部分企业关闭门窗导致通风不良可能造成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物质在车间或仓库积聚进而引发事故。此外,临近年终岁尾,受多种因素影响,历来事故多发易发。为持续做好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我市工贸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提醒如下:
一、持续做好企业燃气安全管理
吸取今年以来多起燃气事故教训,各企业要针对在用燃气设施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
(一)完善燃气装卸规程、燃气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二)针对燃气设施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更换受损部件,严防燃气泄漏;
(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
(四)确保燃气瓶组间或自备气站处于连续通风状态,防止燃气意外泄漏导致的聚积。
二、持续做好易燃易爆场所的静电消除工作,严防静电聚积导致事故发生
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粉尘涉爆场所、易挥发有机溶剂和油漆储存场所、调漆房等场所的静电,严防事故发生。
(一)生产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接地装置,严防静电聚积;
(二)设置有效的静电消除装置,确保各类静电跨接有效;
(三)正确安装和使用静电报警装置;
(四)涉及易燃液体操作的(调漆调油等),应严格落实《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2009)和《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6.3液态物料静电防护措施,及时消除静电;
(五)严禁非法分装、灌装易燃易爆液体。
三、持续做好有机溶剂安全管理
要吸取富华机械厂“12·31”事故教训,持续做好企业有机溶剂安全管理工作:
(一)严禁使用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
(二)采用其它有机溶剂清洁设备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空间内的可燃气体,同时避免与电焊、气割等进行交叉作业;
(三)使用有机溶剂从事生产,要采取有效的通风排毒或密闭隔离等防护设施;
(四)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得私自使用塑料类容器盛装易燃液体,必须使用金属容器。化学试剂类或小剂量取样时可使用玻璃瓶。
四、持续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要按照《佛山市工矿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工作指引》严格落实“七不准”要求,做到有制度、有辨识、有台账、有管理、有培训、有检测、有审批、有预告、有过程、有预案。 (一)进一步准确辨识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完善有限空间台账; (二)对涉及深坑、深水池等可能发生坠落或淹溺的场所要采取加装防护栏杆、防坠网等措施,必要时应配备防坠器和安全绳(带); (三)对外包作业的要加强培训和现场作业人员的核验,确保作业人员为参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