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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复工复产⑦】复工复产培训台账指引
发布时间:2021-03-16 09:39 作者: 来源: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为引导企业自主开展节后复产线上培训,佛山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开设了“云课堂”。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有430325人完成了必学课程《2021年复工复产“三个一”和“六个一”》的学习,请未加入学习的企业和个人赶快加入,并做好台账归档备查。

  云课堂学习指引

  ①【节后复工复产①】佛山市2021年节后复产安全培训教育行动全面启动

  ②佛山上线安全“云课堂”,线上开展安全培训


2021年企业复产培训台账清单参考(供企业选择)

序号

台账归档清单参考

备注

1

企业2021年节后复产方案(方案写有线上培训)

必须有

2

参加“云课堂”“三个一、六个一”

必须有

3

线上培训凭证截图或电脑培训拍照留底

企业留底备查

4

参加线上培训人员名单、签名

名字、职务、课程、学时等

5

班组或全体员工集中学习

图片2张和记录

6

企业检查设备、安全隐患的清单

图片

7

企业线下再培训学习

图片或记录、签到

8

其他培训资料

  备注:各企业复工培训严格按照最新防疫要求和区、镇(街)要求开展。

  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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